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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王勇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选任为人民监督员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09 10:48:39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接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促进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选任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的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7种情形实施监督;应邀参加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有关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司董事长王勇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选任为人民监督员。任期从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今年元月,省人民检察院为他颁发了“人民监督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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